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5-02-04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72 字体:[大 中 小]
临政办字〔2015〕9号
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
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罚没财物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北省罚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冀法〔2014〕17号)的规定,决定对全县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年检,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罚没许可证年检范围
全县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3月26日。
三、提交材料
罚没许可证年检审核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财政票据购领证及罚没票据(含其他财政票据)、罚没财务汇总表、上缴罚没资金电汇回单复印件和2014年罚没财物台账及按法定程序对财、物处理的相关手续。
四、年检标准
1.罚没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罚没财物是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落实罚
缴分离制度;
3. 实施的罚没行为是否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
4.罚没款项、罚没物资是否与罚没详单相符并登记造册;
5.罚没财物是否有处罚案卷;
6.罚没物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操作步骤
(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采取集中年检方式进行,年检的组织及保障由两部门协商解决;
(二)罚没许可证年检所涉及的法律依据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罚没财物方面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审核;
(三)经两部门审核完毕后,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年检并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告。
六、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检材料。
(二)部门执法依据变更或职能调整的,应将罚没许可证年
检改为罚没许可证申请材料。
(三)不办理罚没许可证而实施行政处罚的,不予核发财政
票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县政府各部门于2015年2月12日前将罚没许可证年检材料报到县政府519房间。
附件:1. 罚没许可证年检审核表
2. 法律依据
3. 罚没详单
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县法制办 郝校飞 8570430)
(联系人及电话:县财政局 张 尧 8568603)
附件1
罚没许可证年检审核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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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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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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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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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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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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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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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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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许可证正、
副本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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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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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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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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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呈报意见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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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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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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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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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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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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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 律 依 据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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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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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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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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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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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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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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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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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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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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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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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罚 没 详 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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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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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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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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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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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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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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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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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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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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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听证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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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听证条件
较大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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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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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行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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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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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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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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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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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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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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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