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5-04-13      发布机构: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临西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告

 

西五合社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已达到分配入住标准,目前进入申报分配阶段。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此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涉及此次分配的保障房分布在西五合社区,共计100套,建筑面积均为60平方米左右。100个储藏间,建筑面积为5-20平方米不等。

二、分配方式

此次保障性住房以出租形式进行分配。经物价部门批准房租价格确定为每月2/平方米。今后随市场平均价格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租住人入住前交纳1000元配套设施损坏保障金及6个月房租,今后每6个月收取一次房租。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2015413日——201551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03

联系人:张振强

联系电话:18631985986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收入在县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按上个年度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即(14851/人),由县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3家庭在县城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面积符合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年满30周岁的无房单身,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三十平方米以内,可独立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二)新就业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 具有本地城镇户口;且在县城实际居住

 3、 持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或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毕业证明;

 4、在临西县劳动关系稳定,并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6、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租房租金;

 7、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镇无住房;

年满18周岁的无房单身,可独立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新就业职工结婚后,可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2、在县城实际居住;

2、收入不受限制,但必须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租房租金;

3、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筑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临西县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结婚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核定证明》;

4、《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查询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1、《临西县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2、户口本、结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

3、工作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

4、劳动或用工合同;

5、用工单位担保证明;

6、《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查询委托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