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5-04-25      发布机构: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

 

 

 

 

临住建〔201515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迎接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

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开发企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和《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冀建质〔201534号)要求,现将有关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55日—520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省有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八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等。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

(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转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抽查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情况。

(四)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以及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等有关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着重检查相关责任单位“两书两牌一档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终身责任承诺书、现场公示牌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落实情况,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检测情况,主体结构施工作业面质量、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抽测主要建筑原材料质量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及县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

(五)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及开展建筑市场检查,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情况。随机抽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发包承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六)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日常监管情况。包括本辖区内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数量、实际承揽业务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数量、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备案情况、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外省进冀建筑业企业在冀机构、备案人员、承建项目及合同履约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检查期间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到岗履职,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2)施工许可证、勘察报告、图审报告、桩基施工资料、施工、监理资料、材料进场台账、法人代表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质量责任承诺书等相关质量技术资料应存放施工现场。施工资料及监理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签字盖章完整。

3)施工现场所有原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按批量进行复检,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试验报告应齐全。

4)施工现场及已完成的施工作业面保持整洁卫生,杜绝乱堆乱放。

(二)安全生产方面:

按照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住建〔20154号)和邢台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建安办〔201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各类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特别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做好安全防控,同时对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认真落实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

望各单位按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我局将于201554日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工程一律进行停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并按照施工现场质量体系量化考核、《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进行记分处理。

 

 

 

 

 

                        

                 2015425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4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