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4-04-28      发布机构:临西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81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轴承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监管,规范货物源头装载行为,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依据《河北省公路条例》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我县8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货物运输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不出现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二、县交通、公安、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科工、财政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临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发布人:王宇

审核人:隋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