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鞍镇乡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村污水管控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摇政字〔2020〕5号     发布时间: 2020-07-29      发布机构:临西县摇鞍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     字体:[  ]

字〔2020〕5

 

 

摇鞍镇乡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村污水管控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

 

委会

根据《2020邢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水领办〔20208号),结合《邢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邢水领办〔2019〕24号文件要求,我2020年纳入管控村庄数需完成22个,为切实做好农村污水管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村污水管控要求

坚持以存在污水乱排乱流、影响水生态环境等问题的村庄为重点管控对象,通过宣传引导,制定村规民约,发放明白纸,加强村民节水、用水,尊重和提倡村民通过泼洒庭院、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及喂养家畜家禽原位消纳的方式对生活灰水进行原位消纳,对排水量大的用户,要规范其排水方式,杜绝乱排乱倒,基本上实现生活污水不出院、不出村,彻底解决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

二、农村污水管控措施

(一)纳入污水管控的村庄要在主要街道、显眼位置刷写墙上标语、村民文明公约,发放宣传册,提高群众污水管控意识,营造污水管控氛围。

(二)建立巡街督导机制,纳入污水管控的村庄,每条主要街道确定一名巡查员,发现存在污水流入街道的情况后,立即进行清扫处理,并对住户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巡街员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三)纳入污水管控的村庄,若已经实施旱厕改造,引导群众将生活用水用于冲厕,以达到管控目的。

各管控村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管控措施,最终达到原位消纳、循环利用和实现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的管控要求。

三、有关要求

农村污水管控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项管控措施,成立农村生活污水管控领导小组,明确各村每个街道的巡街人员,每天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各要定期对巡街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制度长期有效落实。


摇鞍镇乡人民政府

20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