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公安局本级临西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暨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3-09-05      发布机构:临西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97     字体:[  ]


临西县公安局本级临西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暨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2023063120010047

二、项目名称: 临西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暨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维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交易街3号花生城市青年公富B座

被投诉人:临西县公安局

地址:临西县长江路

被投诉人: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兴达路888号佰尚大厦

当事人:河北维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交易街3号花生城市青年公富B座

四、基本情况

临西县公安局本级临西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暨武警中队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23年7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2023年7月24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后因不满质疑回复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7日受理投诉。

投诉内容:1、“代理公司制作招标文件时没有将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放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表中作为无效投标条件,导致投标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将此部分内容忽略。在本次评标过程中中标公司没有或者部分没有在投标文件里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专家在评标时亦没有发现此问题,造成本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公司中标。或提供全部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项目中标单位为无效投标,应废除中标结果,重新进行招标。” 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就我公司的质疑事项进行书面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一、投诉事项1成立,本项目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中标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临西县公安局、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六、处理文件编号

临财采投[2023]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临西县财政局

2023年09月05日

 

发布人:采购办

审核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