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临西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2-06-09 发布机构: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大 中 小]
对政协临西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张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其中快速充电桩设置比例不宜低于50%。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5%,其中快速充电桩设置比例不宜低于50%。目前,我县正在编制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制时,将充分考虑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待规划编制完成后,我局将结合城管局全力推进充电桩的建设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2日
领 导 签 发:孙善刚
联系人及电话:郑忠明8560667
抄 报:县政府1份,县政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