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1-12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8 字体:[大 中 小]
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事项编码 | 130723027000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二条。 |
受理条件 | 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无法治愈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
申报材料 | 1、河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2、本地户口簿;3、患儿病历、疾病诊治档案;4、患儿与父母近期合影;5、本人一寸照片。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村综合服务站受理、初审,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复核,县卫健委审查、上报。 |
承诺时限 | 40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9月1日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址 |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0319-853136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1、现场监督投诉: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319-8531361 |
办结查询 | 1、现场查询: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查询:0319-8531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