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统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5-06-04      发布机构:临西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一些重大事件对统计工作的影响,加强全统计系统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市统计系统统计上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为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重要的统计信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统计局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1、全县或部分发生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或经济等突发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2、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由于重大电力故障、人为攻击事件、自然灾害及关联单位发生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核心业务系统中断4小时以上,以及数据破坏、信息失窃和泄密等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统计应急领导组 
  县统计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急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政务信息工作小组、灾情分析工作小组、快速调查工作小组、技术保障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组职责 
  负责编制和修订《临西县统计局突发事件统计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全县统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情况和需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统计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统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贯彻执行全县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指导各有关部门及事发地人民政府快速应急统计工作;协调全县统计系统人力、物力、财力,并在必要条件下,对事发地统计系统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决定终止本预案。 
  (三)办公室职责 
  组织实施统计系统应急预案;制定本县快速应急统计调查方案;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本县的突发事件,保证本县统计系统应急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正常运转;贯彻执行全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上报有关统计信息和分析评估资料;督促、协调县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落实应急统计工作;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四)各工作小组职责 
  综合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和事发地有关情况的数据收集工作,审核、汇总和上报各项统计数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灾情分析工作小组负责有关数据分析工作,适时提供灾情对全县经济社会影响的评估报告。 
  快速调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应急快速调查方案,提供统计调查信息和统计分析报告。 
  技术保障工作小组负责建立和规范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理顺报送渠道, 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统计应急工作。 
  后勤保障工作小组负责统计系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调配管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统计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县级统计部门。 
  县级统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信息报送内容 
  内容包括:突发事件时间、地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范围,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内容。 
  发生突发事件的所在地统计部门还应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县统计局要求的调查频率及内容续报相关统计数据。 
  四、应急响应 
  (一)县级统计系统应急响应事项 
  1、建立主要统计信息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启动要求,以及本地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适时启动这一制度。主要统计信息包括:事发地人口、从业人员、单位基本情况,事发地主要行业分布情况,事发地在建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事发地"三上企业"基本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主要统计信息调查频率按照省统计局有关要求执行。 
  对上述统计数据的预计,应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企业网上直报系统以及定报渠道,根据部分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的预计结果或通过抽样调查取得的相关资料,形成对整体数据的预计和推断,从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特殊情况下经济运行状况。 
  2、建立快速专项调查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快速调查。主要了解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突发事件发生地社会治安状况等。 
  快速专项调查制度应快速制定、快速批准下达、快速上报,调查方法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网上直报、电话访问等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启动的统计快速专项应急调查制度获得的统计信息主要报送市统计局、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些信息经批准后也可以向社会公布。 
  3、建立联合信息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要迅速与县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乡镇统计站进行沟通,利用现有的调查力量和信息网络,建立联合信息报送制度,并适时启动实施。县统计系统快速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也应启动本部门的统计快速应急预案,按照县统计局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信息,共同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分析评估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要迅速启动这一制度,及时分析突发事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同时,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为灾后重建建言献策,为编制规划提供基础性支撑。 
  (二)事发地各乡镇统计站应急响应事项 
  向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在第一时间启动本级统计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执行国家、省、市统计系统快速应急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指示,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三)应急响应终止 
  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的危害已经消除之后,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县统计部门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定1名联络人员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和沟通、指令传达等工作,确保通讯方式的稳定畅通。 
  (二)资金保障 
  做好统计应急工作准备所需的经费、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供应和紧急支援。 
  (三)技术保障 
  完善现有计算机网络,搭建县级应急平台。保证县应急平台与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应急平台互连互通,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实施信息接报、跟踪反馈、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的需要。建立快速调查应急数据处理系统和数据备份系统。 
  对现有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提高设施的应急能力,保障各种设施在突发事件中或特殊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转。 
  (四)宣传教育培训 
  县局各股室要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常识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做好应急办公室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统计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对应急预案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