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0-03-01      发布机构:临西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13     字体:[  ]

临西县卫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能公开的政务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示的主要内容:

(一)本机关工作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三)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四)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的示范文本等;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五条 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射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第六条 根据政务事项变动情况,及时更改公开内容,使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第七条  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答复、处理。要统筹考虑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凡应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或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制度由临西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