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枣园乡转发《关于2023年“三夏”露天禁烧秸秆垃圾的通告》
体裁分类:环境保护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06-03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 字体:[大 中 小]
夏收将至,按照上级关于“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总体要求,县政府将对县域内露天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常态化监控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焚烧秸秆危害极大
(一)危害身体健康。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威胁人与其他生物体的健康,易造成咳嗽、哮喘等慢性病的发生及加重。
(二)容易引发火灾。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破坏生态环境。焚烧秸秆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并影响空气质量,使雨水酸化。
(四)影响农业收益。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存活,降低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效率,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二、全域严禁露天焚烧
全县行政区域内全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行为。
三、严打露天焚烧行为
全域已实现红外线视频监控和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一经发现露天焚烧行为,将自行监控锁定违 法点火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凡农业经营主体及当事人露天焚烧秸秆及其他生物质的,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妨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与各界社会人士理解、支持、配合做好露天禁烧工作,积极宣传露天禁烧危害,监督举报违法点火行为,杜绝露天焚烧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努力,共建天蓝、地绿的美 丽家园,全面提升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出贡献。
举报电话:
轴承园区:8579177
老官寨镇:8511386
东枣园乡:8531361
临西镇:3723169
下堡寺镇:8361153
摇鞍镇乡:3725589
河西镇:8593237
大刘庄镇:8529186
吕寨镇:8582003
尖冢镇:3721008
公安局:110
生态环境分局:8557229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