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03-19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字体:[  ]

关于深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持续整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打造县域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临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举报方式予以公告。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行政执法领域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1.行政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多头监管检查、重复检查,过程不规范不透明,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行政执法人员服务观念错位,只执法不普法,粗暴生硬执法、态度蛮横、恣意裁量、同事不同罚;
3.行政执法人员以罚代管、重复处罚、“钓鱼”执法、趋利性执法,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加重企业负担;
4.行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
5.执法监管部门对本地检验、认证、评估等代理机构和第三方平台操纵服务价格、进行市场垄断、提供虚假结论行为缺乏监管,放任其违规违法行为。
(二)行政审批领域权力寻租、任性审批问题
1.工作纪律涣散,不在岗不尽责,服务电话打不进接不通,“衙门”作风习气严重,服务态度恶劣;
2.服务意识欠缺,工作效能低下,不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容缺办理等制度,审批部门和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3.人为设置审批障碍,审批过多过繁、环节不畅、流程不优,审批条件互为前置、互相证明;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受理门槛、增加办理障碍等;
4.审批事项不入驻、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办事两头跑,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乱放等;
5.利用行政审批职权向服务对象索贿、吃拿卡要;勾结中介机构,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强行向服务对象推销产品、指定经销商或中介服务,搞“红顶中介”、垄断中介,借机收受回扣、好处费、咨询费等。
(三)涉企司法领域徇私枉法、司法腐败问题
1.对涉及企业及企业家的裁判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对涉企执行案件推动不力、效果不佳;
2.党员干部违规说情请托、干预司法,司法人员索贿受贿、违法办案、枉法裁判;
3.违规使用司法措施,超标的、超时间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滥用刑事手段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等;
4.打击黑恶势力、“市霸”掠夺资源、抢夺市场、强行入股、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工作不力。
(四)政府诚信领域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
1.“新官不理旧账”,在落实招商政策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敷衍应付、延后滞后等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
2.对招商项目重视前期引进不重视后续服务,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导致项目逾期超期、停滞不动甚至撤资撤厂;
3.政府部门恶意违约,拖欠企业各类补贴、资金、账款,不履行生效裁定、判决等
4.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金融、能源资源、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和行业对本地资金、企业家或国资国企予以保护倾斜,对外来资金和企业家进行打击压制。
(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1.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开“影子公司”、当“影子股东”,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设置不当排他条款、破坏公平竞争等问题;
2.整治占用服务对象资源和资金,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费用、索要财物,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活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二、投诉举报不予受理范围
1.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2.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仲裁程序、信访程序的;
3.投诉举报问题线索依法应由或已有特定行业部门处理的;
4.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
5.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笼统的;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范围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319—8569072(工作日)

16632936590(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lxxyhyshjbgs@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临西县珠江路临西县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
临西县纪委监委将建立受理线索直通车,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直管问题线索的受理,建立快查快办快结机制,对受理线索第一时间组织研判、核查,尽快加以解决或予以妥善处理,对一经查实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顶格处理,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处理结果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我们还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改进举报方式,优化举报流程,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创造更加顺畅、便捷的监督路径!
诚恳欢迎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临西县域内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临西县纪委
临 西 县 监 委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