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城管执法局收费政策信息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8-03-30      发布机构: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50     字体:[  ]

 

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文号

文件名称

收费标准

责任人

责任领导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财税[2015]68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标准见附件1

张铁志

刘长城

 张录军

建城[1993]410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建城[1994]6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建城[2015]43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

城镇垃圾处理费

国务院令第10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标准见附件2

肖勇 

 杨鹏

国发[2011]9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 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计价格[2002]872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政字[2010]2

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

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筑垃圾处置费每吨3元,建筑垃圾代运费参照货运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刘长城 

 张录军

邢价经费[2013]67

邢台市物价局关于对临西县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单位联系方式:1、电话:0319-8567696;2、电子邮箱:2454420540@qq.com;3、网站:临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城管局版块);4、通信地址:临西县泰山路北侧临西县城管执法局

举报方式:1、举报电话:0319-8568603;2、举报邮箱:shoufeiju@126.com;3、网站:HTTP//lxxczj.com;4、地址:临西县珠江路临西县财政局

 

 

附件1

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修复单价(元)

1

水泥路面(快速路)

平方米

705

2

水泥路面(主干道)

平方米

595

3

水泥路面(次干道)

平方米

538

4

水泥路面(支路)

平方米

409

5

沥青路面(快速路)

平方米

554

6

沥青路面(主干道)

平方米

548

7

沥青路面(次干道)

平方米

460

8

沥青路面(支路)

平方米

328

9

彩色环保砖便道

平方米

243

10

花岗岩便道

平方米

487

11

石材便道

平方米

362

12

石材类停车场便道

平方米

432

13

普通砖便道

平方米

137

14

土便道

平方米

46

15

花岗岩路缘石

188

16

石质路缘石

93

17

混凝土路缘石

60

18

回填砂  0-1

平方米

225

19

回填砂  1-2

平方米

498

20

回填砂 深度每增1

平方米

272

21

回填土   0-1

平方米

82

22

回填土   1-2

平方米

173

23

回填土 深度每增1

平方米

91

24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快速路)

平方米

440

25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主干道)

平方米

413

26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次干道)

平方米

358

27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支路)

平方米

279

28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快速路)

平方米

324

29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主干道)

平方米

324

30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次干道)

平方米

218

31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支路)

平方米

192

32

彩色环保砖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127

33

花岗岩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369

34

石材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261

35

普通砖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62

36

砖砌检查井∮1000

10250

37

砖砌检查井∮1500

12350

38

砖砌检查井∮2000

14714

39

砖砌收水井680*380

1789

40

砼管∮300

504

41

砼管∮600

1612

42

收水井盖维修更换790*584

1236

43

检查井盖维修更换∮620-700

1400

 

附件2

城镇垃圾处理费标准

1、常住居民每户每月3元。

2、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计收,计收标准1.5/.月。

4、在校学生计收标准0.5/.月。

5、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旅店、多功能宾馆、酒店(客房部分)按床位计收,收费标准3/.月(按实有床位的70%计算)。

6、农贸、集贸市场按摊位计收,收费标准5/.月。

7、桑拿、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按经营面积计收,收费标准0.8/平方米 .月。

8、客运车辆按座位计收,收费标准0.5/.月。

9、商业零售门店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征收,收费标准:

50平方米以下20/.

51-100平方米0.6/平方米.

101-500平方米0.5/平方米.

501-1000平方米0.4/平方米.

1001-5000平方米0.3/平方米.

5001平方米以上0.2/平方米.

   10、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计收,收费标准:

50平方米以下30/.

51-100平方米1.0/平方米.

101-500平方米0.9/平方米.

501-1000平方米0.8/平方米.

1001-5000平方米0.7/平方米.

5001平方米以上0.5/平方米.

   11、单位自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按每吨20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