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司法局职责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3-26      发布机构:临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邢办字〔2018〕9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西县司法局(简称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临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临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县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公证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编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负责对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协调监督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园区)法治工作重要诀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园区)&ldquo;谁执法谁普法&rdquo;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全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县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园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ldquo;放管服&rdquo;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ldquo;放管服&rdquo;有关工作。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

第六条  派出机构。我县9个乡镇各设1个司法所(临西司法所、河西司法所、下堡寺司法所、老官寨司法所、尖冢司法所、吕寨司法所、大刘庄司法所、摇鞍镇司法所、东枣园司法所),为临西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临西司法所、河西司法所、下堡寺司法所、老官寨司法所、吕寨司法所、大刘庄司法所,各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名,各设股级领导职数1名;尖冢司法所、摇鞍镇司法所、东枣园司法所,各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2名,各设股级领导职数1名。

第七条  县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0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  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临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临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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