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1-03-30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8     字体:[  ]

 

      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临工作有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按规定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和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负责县政府系统副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的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息中心牌子)。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承办重要会议文稿、综合性汇报材料的起草;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机关卫生、安全保卫、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局内应急管理。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负责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网络建设、维护、业务指导、技术支持。

(二)人事人才股(挂科干股牌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拟订全县人事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用人计划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或备案负责制定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并监督实施;负责人事统计工作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拟订全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制定全县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用方案的制定;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的管理;落实职称考试有关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竞争上岗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含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资金调剂计划;负责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化综合管理;负责局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劳动管理监察股(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牌子)。拟订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制定全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拟订全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工勤人员、企业工人管理政策及用工备案;按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企业工人调配,按规定承办全机关企事业单位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职业资格评审和考核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负责技校生就业政策制定、参与退伍军人安置等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指导全并参与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跨区域重大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全人事劳动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五)工资计划股。负责制定全县工资总额增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各类津补贴;负责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方劳动标准负责劳动统计工作。

(六)保险福利股(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牌子)。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和符合条件受奖人员的休假疗养。按规定负责全县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和工人退休的审核报批;参保人员退休的审核报批;负责落实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政策;承办全县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我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监督审核参保人员资格和领取资格。

(七)考核任免奖惩股。综合管理政府的表彰奖励;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审核上报以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拟订和完善受表彰奖励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政府各部门的全性表彰奖励活动。

      负责人:李延军

      联系电话:0319-856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