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邢台市住建局深化全市既有建筑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1-06      发布机构: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落实邢台市住建局深化全市既有建筑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安全管理,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彻底消除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打造生活安全空间,根据省住建厅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全市既有建筑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深化开展既有建筑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临西县城镇规划区内已交付使用的三层(含三层)及以上既有建筑物。

排查重点包括:1.建筑外墙、檐口装饰的各种材料、构件有无开裂、损坏或脱落情况;2.外墙保温有无开裂、松动情况;3.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石材及各类板树有无变形、松动(玻璃幕墙除外);4.外窗框、外开扇有无断裂松动现象;5.建筑外墙安装的雨落管、外挑阳台的金属栏杆、屋顶避雷装置是否有断裂锈蚀、活动情况;6.楼房平改坡屋顶、城市户外亮化工程、广告牌匾等建筑物悬挂物;7.其它存在坠落隐患的部位及材料。

二、工作目标

   建立持续滚动排查机制,对既有建筑外墙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隐患排查和同步治理,消除既有建筑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程序

实施隐患治理。要按照“边排查,边治理,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做好警戒,确保治理完成前不发生安全事故。各责任单位于2020110日前将《XX工程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及《临西县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住建局410房间,逾期未上报的将视为无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如发生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后果。住宅小区隐患治理可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其它单位由业主自行维修。

四、保障措施

   落实主体责任。既有建筑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业主负责制,业主是建筑物所有权人,要定期开展安全维护工作;因提升城市品位,对建筑物进行了街区景观美化、亮化等引起的检查、修理等安全维护工作,由实施单位负责。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有,宜推选产权面积最大的业主为牵头人(单位)。通过租赁等方式取得建筑物使用权的,实际使用人是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

附件:1、《XX工程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2、《临西县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