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
体裁分类:权力清单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0-04-30 发布机构:临西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大 中 小]
临西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 |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处罚 | 1001 | 对用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经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四条 | 用人单位 | 无 | 不收费 | |
行政处罚 | 1002 | 对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二十六条 | 自然人 | 无 | 不收费 | |
行政处罚 | 1003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处罚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七条 2.《社保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 3.《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
行政处罚 | 1004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的处罚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八条 2.《社保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 3.《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四十七条 4.《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六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
行政强制 | 2001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七十九条 2.《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十七条3.《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二十八条 4.《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冀政字{2019}28号)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给付 | 4001 |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 | 县医疗保障局 | 职工医保 | 参保职工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给付 | 4002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条、第三十条 2.《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二条、第三条 | 参保人员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确认 | 6001 | 县级统筹单位医疗保险登记 | 县医疗保障局 | 职工医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 县级医疗保险统筹单位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确认 | 6002 | 县级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申报核定 | 县医疗保障局 | 职工医保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三条、第八条 | 县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确认 | 6003 | 县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含特殊疾病)病人资格认定 | 县医疗保障局 |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 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人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奖励 | 7001 | 对举报人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奖励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工伤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监督 | 8001 | 县级职工医疗保险稽核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 参保人员、参保单位 | 法定时限 | 不收费 | |
行政监督 | 8002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2.《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九条 3.《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
行政监督 | 8003 | 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 县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股 | 1.《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4.《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冀政字{2019}28号)第八条 | 公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无 | 不收费 | |
行政监督 | 8004 | 对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监督检查 | 县医疗保障局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1.《关于印发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6号)第二章、第三章 2.《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 无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