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6-24      发布机构:临西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41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临西县财政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采购服务,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一是将采购计划申报改为计划备案。不再对采购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由采购单位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并备案采购计划后,即可开展采购活动,极大方便采购人,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除法定审核程序外的“零”审批。

二是提高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工程类2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提高了单位采购自由度,减少采购次数,提高了采购效率;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采取更加灵活的采购形式,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全流程、全上网、全覆盖、全透明,全程留痕、可视化、可追溯”,实现政府采购无纸化、公开化、便捷化。更多运用信息技术,让人少跑腿,让数字多跑路,提高效率,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