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有关注册事宜的补充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0-07-24 发布机构:临西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100 字体:[大 中 小]
冀卫办医函〔2020〕3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原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及注册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函〔2018〕27号),进一步做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人员注册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其试用机构注册;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变更至本县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