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许字2014第017号
体裁分类:各部门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4-10-01 发布机构: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大 中 小]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存档)
编号:建许字2014第017号
邢台市卓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14 年9月3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临西县丽景新城17#、18#、19#住宅楼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14 年9月3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第 一 款第1—8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当 日内向你邢台市卓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送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件。 (行政机关印章)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