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0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7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lxxczj/1605056787238
临西考区考生: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安排,2020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考后审核方式,即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报名条件,现将临西考区后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0年度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2019年度报考考生无需再进行报名条件审核,2020年度报考但所有科目都不合格的考生也无需进行报名条件审核。
二、携带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附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财政部门将结合“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中考生已经提交工作年限信息和考生现场提交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进行对照性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料须保持一致。
三、时间地点
考生务于2020年11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所需材料到临西县财政局(403室)进行现场审核,不按时参加后审的考生将无法及时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