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商粮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0-12-04 发布机构: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11 字体:[大 中 小]
为保证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据合法。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让社会知晓。
2、真实准确。公示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3、利于监督。要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及时便民。对应公示的项目内容要采用快捷简便的形式,使行政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渠道畅通。
5、注意实效。行政执法公示从实际出发,注意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公示内容
1、部门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
2、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结时限。
3、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重大执法决定。
5、监督投诉电话。
6、服务承诺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依法公开的事项。
三、公示方式
1、对新出台的商务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新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
2、利用宣传展板进行公示;
3、充分利用临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示行政执法情况;
四、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暂扣、撤销或吊销许可证、资格证等;
(三)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五、具体要求
1、各执法科室、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应当自行政执法决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该行政执法决定相关内容以电子版形式递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公示,办公室应在确保公示信息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
2、执法科室、队要按照公示内容依法规范操作。
3、各执法科室、队要遵守服务承诺和办事纪律,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优质服务。
六、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19-8570389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