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安排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14-12-25      发布机构:临西县摇鞍镇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     字体:[  ]

 

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选举时间安排
 
(一)2014年12月下旬前
1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2召开动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做好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换届政策,掌握程序方法。3村“两委”起草本届工作报告,制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和本年度“631”岗位目标。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积极参加选举。
(二)2014年1月31日前
1、村党组织换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中旬)。
采取党员推荐、村民代表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两推一选”办法产生。
(1)充分做好选前准备。村党组织对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党员进行身份确认,对党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公示。
(2)严格推荐程序和考察审查。上一届村党组织组织召集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推荐会议,按照差额率不低于2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以村党组织名义上报乡党委。
(3)确定应参加大会党员数。选举大会召开之前,严格确定应参加大会党员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或不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报乡党委确认,并经公示,不计入应到会人数。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长期外出,经乡党委两次通知不参加会议的;⑥明知选举时间而故意不到会或无理由中途退席,经反复劝说仍不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后,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4)组织大会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或乡干部主持。到会党员人数超过有选举权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会议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候选人按照“三项”承诺和“631”要求进行竞职演说。选举办法要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2、村民委员会换届(2015年1月中旬至2015年4月中旬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9人组成,由新一届村党组织提出村民选举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建议名单,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有妇女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终止其职务,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规范选民登记工作。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外出两年以上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两次通知,在选举日20天前仍未参加选民登记,又未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其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经乡党委审核备案,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3)做好候选人提名工作。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用选民提名方式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查把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投票同意后,报乡镇(区)党委审核考察批准。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经乡党委审核后,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组织好投票选举。举行选举时,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候选人以外的近亲属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受委托人不得接受超过两个人的委托。受委托人持《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候选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强迫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代写员由村选举委员会确定。禁止任何人实施向选民展示钱物、冲击会场等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确保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当场领票、写票、投票。投票结束后,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场封存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在封条上签字。选举结果应及时报乡级村“两委”换届领导机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4月中旬至5月底)。
重点做好换届的各项后续工作,巩固换届成果。
1、健全配套组织。普遍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定程序推选村民代表。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和妇女成员。
2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交内容包括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对拒不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乡党委、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或依法移交。
3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四个统筹”、“四个覆盖”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事代办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