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冢镇做好“三公”经费公示工作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5-01-15      发布机构:临西县尖塚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4     字体:[  ]

做好“三公”经费公示,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保障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最终目标是要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减少“三公”支出,禁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使财务有更多的钱用于社会保障、改进民生和其他公共服务这些该费钱的地方。 
   
公务接待应当按照简单实用、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管理和规范,坚持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流程,从严掌握使用接待费用,不得超限额进行公务接待活动。所有接待应坚持事先报批、核定标准、定点接待,严禁超标准和随意招待。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赠送礼品,确须赠送的,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会议研究决定报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其他职能处室不得擅自做出安排。来宾接待可区分对象赠送机关宣传册、报刊和其他宣传品,由机关办公室统一提供。来宾馈赠礼品一律上交机关办公室。

完善公务考察经费管理严格考察经费管理。考察费主要指用于机关开展外出学习、交流、公务考察、调研等工作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必须严格做到事前审批,对未审批、超审批范围、超资金预算的考察费用不得报销入账。

要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对涉及公务车的租赁费、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要有明确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日常费用。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定期报告和公开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建立公开制度。机关单位要在领导班子内部定期如实公开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况。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对“三公”经费的支出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切实对“三公”经费公开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落实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公开责任和解释责任。让“三公”经费解开它神秘的面纱,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