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枣园乡村级综合服务站—行为规范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8-01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 字体:[大 中 小]
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苑适用于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第三条 坚持热情主动、便民高效、规范透明、服务周到的工作理念,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 遵守综合服务站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粲按规定参加综合服务站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等活动。
第六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缺岗。确需高岗的,应按规定请假。
第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着装要整洁大方,坐姿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 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第九条 接受咨询时,应耐心细致、解答全面。服务对象咨询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的,应为其指引办事窗口所在位置或者协助其咨询。服务对象索取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时,应提供或者告知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的摆放位置。
第十条 受理业务时,应认真、仔细、耐心,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
第十一条 服务对象对政策理解有分歧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应虚心听取,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十三条 未办理业务时,不得让服务对象等候。第十四条 在工作区域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吃东西、吸烟;
(二)会客、闲聊;
(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手机、玩游戏;
(四)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五)其他影响工作、有损窗口形象的活动。
第十五条 妥善保管业务系统的密码,防止泄露或者被窃取。不得使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业务系统,不得私自拆卸、安装电脑硬件或者安装程序。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征得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同意。
第十六条 妥善保管收取的申请材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或者存档。在非工作时间携带档案文件及办公物品开办公区域时,应征得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窗口、柜台、办公桌面及办公区域整洁。
第十八条 妥善安置和摆放本窗口的办公设备、档案文件、收取的申请材料以及个人物品等,不得影响办公区域的畅通。
第十九条 按规定操作和使用办公设备,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第二十条 发生重大、紧急事件时,应采取适当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综合服务站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其他在综合服务站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人员遵照本规范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