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枣园乡村级综合服务站—代办服务制度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8-01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     字体:[  ]

代办服务制度

第一  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  本制度适用于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第三  代办服务制是指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申请、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完成代办委托手续后,到有关部门全程帮办代办相关事项的制度。

第四  代办人员的主要职责

()向服务对象讲解代办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办事流程;

(二)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代办事项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在第一时间将代办事项的材料递交相应部门办理。

第五  代办服务坚持群众自愿、依法办理原则。

第六  代办实行免费服务,严禁收取任何代办费、车费等费用。

第七  代办服务按照“委托、受理、承办、回复”程序运行。

()委托  按照群众意愿,对符合  件的代办服务事项接受服务对象委托。

()受理  代办人接受委托后,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三)承办  代办人全程协调办理代办事项的相关手续联系敦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依法办结。

(四)回复  代办事项办结后,代办人应及时向服务对象回复办理结果

第八  综合服务站对可代办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在显著位置公开。

第九  对属代办服务范围的事项未实行全程代办的,代办人推诿、不积极配合的,致使事项办理超出承诺时限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