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1-08-18      发布机构: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  ]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决定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结构、在本县有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企业检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联合检查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1819日至1030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县辖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所有及有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抽取比例不低于5%

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资质条件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情况、业绩情况等(附件1)。按照分级管理模式,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进行抽取,比例不低于10%,市级抽查四级、暂定级资质企业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可将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列入必查范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在售项目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包括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依法依规情况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5%,检查对象应尽量在所抽取的资质检查企业中进行选取。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可将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列入必查范围。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范围。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抽查以下内容:

1、未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包括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2、发布虚假、违规(租售)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误导群众租房、购房,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3、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或者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等。

4、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5、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

6、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7、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8、不执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

9、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未单独标价。

10、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

11、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12、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13、其他违法违规、涉黑涉恶行为。

(四)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主要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行为中有无违反《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河北省房地产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双方合同约定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抽查,有项目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同步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未纳入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信用等级、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企业和年度信访量大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列入必查范围,增加抽查的针对性和频次。

、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抽查由临西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负责随机抽取被查市场主体名单,并按照登记机关分派各执法人员双随机办负责此次抽查行动的指导、协调。                              

2、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执法检查人员联系部门的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参加执法检查全部人员签字,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确认。

3、检查过程有影像记录。

(三)工作程序

1、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

2、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公示检查结果。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将线索转交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经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抓好落实。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检查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一次性按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在检查过程中,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全面检查。

(二)加强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住建局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挂账销号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组织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注销资质证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企业,及时纳入失信名单管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及各企业做好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