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捐赠款物代收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0-13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4 字体:[大 中 小]
救灾捐赠款物代收
事项编码 | 132025015000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5月12日)第九条。 |
受理条件 | 救灾捐赠受赠人包括:1、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捐助接收机构;2、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第四条,救灾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第十二条,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等。 |
申报材料 | 1、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捐赠人捐赠款物,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代收,出具凭证。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9月1日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址 |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0319-853136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1、现场监督投诉: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319-5012376 |
办结查询 | 1、现场查询: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查询:0319- 8531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