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申请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0-12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4 字体:[大 中 小]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申请
事项编码 | 130525004000 |
事项类别 | 行政给付 |
设定依据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3月2日修订)第二十一条;2.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2015年)。 |
受理条件 |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县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
申报材料 | 1、身份证;2、申请报告;3、居民户口簿。 |
办理流程 | 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县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报县主管部门审批。 |
承诺时限 | 60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9月1日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址 |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0319-853136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1、现场监督投诉: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319-5012376 |
办结查询 | 1、现场查询: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查询:0319-8531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