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体裁分类: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1-13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0     字体:[  ]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出生
   
登记

出生
   
登记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新生入户

办理流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结婚证件或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
   
机关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

收养

登记

收养
   
登记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收养未成年子女的

办理流程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由收养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收养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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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销登记

死亡注销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

办理流程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委员会向派出所申报死亡户口注销

所需材料: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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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现役注销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公民被批准服现役的

办理流程公民应征入伍,本人或者亲属到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

所需材料:凭应征公民的户口簿、入伍通知书或者军人证件、证明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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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迁移登记

迁出、迁入登记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方经常居住,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

办理流程:迁出:公民在省内迁移的,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办理。迁往省外的,原则上公安派出所凭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省外公民迁入本省的,经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1)结婚:申请书、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2)合法固定住址:迁入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宅基证以及相关证明(3)工作调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调令、证明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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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父母离婚后申请变更子女姓名、成年人变更姓名

办理流程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1)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申请变更子女姓名的: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同意的证明、未成年已满十周岁应征得本人同意的证明、居民户口簿(2)父母离婚后申请变更子女姓名: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3)成年人变更姓名的:本人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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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性别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

办理流程: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提起申请

所需材料: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县级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核准,需要调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核准,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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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父母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分申请变更一次。

办理流程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民族部门抄送的审批意见书、《河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申请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县级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核准,需要调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核准,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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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暂住登记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拟居住时间满3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在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办理流程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所需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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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在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办理流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居民居住证申领表登记表》,采集指纹、相片。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所需材料: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自登记日期起满180天,即可领取居住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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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居住证遗失、损坏的

办理流程: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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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签注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

办理流程在有效期满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签注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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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

办理流程: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表登记表》,采集指纹、相片。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所需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登记满半年后,即可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交通不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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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

办理流程持本人居民有效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交通不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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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首次办理身份证人员

办理流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首次申领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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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身份证到期、损坏、丢失

办理流程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到期换领20/证,丢失、损坏补领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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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受理部门:县级公安机关

办理条件: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办理流程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10/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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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居民身份证管理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暂住在本辖区的外地户籍人员申请换、补领的

办理流程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驾驶证、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到期换领20/证,丢失、损坏补领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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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张金莹

审核人:曹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