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医疗救助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1-17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4 字体:[大 中 小]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医疗救助
事项编码 | 130736009001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设定依据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3月2日修改)第三十条;2.《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11月12日)第三十一条;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4号);4.《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民〔2016〕21号)。 |
受理条件 | 凡具有本辖县常住户口,因医治疾病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且为城乡低保对象(不含城镇“三无”人员)。 |
申报材料 | 1.救助申请表、保证书、街办的公示材料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建行卡、类别证件(低保证、特困证等)的复印件;3.诊断证明;4.医院收费结算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原件留存方盖章)、保险公司大病报销补偿费用结算单原件(如有商业保险报销凭证、社会互助帮扶类报销凭证需一并提供)。 |
办理流程 | 申报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户籍社县(村)申报,由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初审无误后,交县医保局救助科复核并拨付。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9月1日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址 |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0319-853136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1、现场监督投诉: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319-8531361 |
办结查询 | 1、现场查询: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查询:0319-8531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