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医疗救助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1-17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4     字体:[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医疗救助

事项编码

130736009001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32日修改)第三十条;2.《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1112日)第三十一条;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4号)4.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民201621号)

受理条件

凡具有本辖常住户口,因医治疾病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且为城乡低保对象(不含城镇三无人员)。

申报材料

1.救助申请表、保证书、街办的公示材料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建行卡、类别证件(低保证、特困证等)的复印件;3.诊断证明;4.医院收费结算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原件留存方盖章)、保险公司大病报销补偿费用结算单原件(如有商业保险报销凭证、社会互助帮扶类报销凭证需一并提供)。

办理流程

申报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户籍社(村)申报,由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初审无误后,交医保局救助科复核并拨付。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1-91日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0319-853136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监督投诉

1、现场监督投诉: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319-8531361

办结查询

1、现场查询: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查询:0319-853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