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服务
体裁分类:公共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2-20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4 字体:[大 中 小]
人民调解服务
事项编码 | 132012005000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第三十四条。 |
受理条件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县、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
申报材料 | 1、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查纠纷事实,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调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9月1日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址 |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0319-853136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1、现场监督投诉: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319-8531361 |
办结查询 | 1、现场查询: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电话查询:0319- 8531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