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 九条政策措施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临政字〔2022〕97号     发布时间: 2022-08-27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8     字体:[  ]

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

九条政策措施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县住建局负责)

二、优化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加快发展长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其中2022年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74套约2.5万平米;回购福源居保障性住房15套约800平方米,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从3元/平方米提高到6元/平方米。(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负责)

三、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建议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新来我县就业和已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含自主创业人员)中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学位)、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和燕赵英才绿卡人才,购买属于县城区内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网签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的2%标准予以补贴;对在本地租房的,可按照每人每月建筑面积15平米,1人户30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最高50平米给予6元/月/平的租金补贴。(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四、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是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必须在竣工验收前结清。延期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利于缓解疫情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冲击,有效解决企业因疫情带来的资金困难,助力企业平稳复工复产。(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负责)

五、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县住建局、人行临西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临西监管组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对建筑工地除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业整顿,切实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县住建局负责)

七、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运输、建筑、煤矿、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抓好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务局县林业部门负责)

八、保障项目顺利施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县住建局交通局负责)

九、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财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