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让长护险更好守护失能老人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2-11-01      发布机构:临西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46     字体:[  ]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正在进行有益的尝试。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医疗保障领域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战略举措,也是补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了让更多失能老人享受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我国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至今已覆盖全国49个城市、1.45亿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其制度设计、服务体系、评定标准、管理流程等都在探索之中。

破解“全家失衡”难题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启动长护险前期试点。家住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的赵先生成为了北京市首批享受到长护险的重度失能老人。因患有多发性脑梗和糖尿病足,赵先生右腿截肢,左腿皮肤紫绀并伴有溃疡。申请长护险后,以前需要频繁住院的赵先生有了护理人员定期上门进行专业按摩护理。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扩大试点,在第一批试点城市基础上新增了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在内的14个试点区域。


目前,长护险制度在石景山区正式试点已满两年,惠及3500多名重度失能人员。“举例来说,洗澡对普通人来说不是问题,对失能老人来说却是大问题。”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凤芹对记者表示,长护险解决了很多老人家属做不了的事情,减少了对失能老人的二次护理伤害,在落地过程中很受失能老人和家属的欢迎。与此同时,护理质量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重度失能人员就医的频次,节约了医保基金。


对于失能老人而言,长护险的来临意味着生命质量的提升;而对于他们的亲属来说,长护险还缓解了不少经济和事务性的负担。石景山区医保局曾对400户重度失能人员家庭展开走访调研,结果显示,89.75%的失能人员与亲属或护理人员同住,70%的重度失能人员每天至少需要3个小时的照护,62.25%的失能家庭需要投入3000元以上照护费用,51.5%的失能家庭成员无法正常工作。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人和家属都在日复一日地经历着正常家庭难以体味的艰辛。很多家庭照护者作为失能老人的老伴或子女,本身也是老年人,照顾起来感到力不从心;同时,照料失能人员是一项长期不间断的工作,很多照护者的个人生活和职业发展都会受到严重阻碍。


目前,各试点城市都在积极尝试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长护险政策,待遇给付方式也不尽相同,大部分试点城市以提供上门服务为主,部分城市还向失能家庭发放护理补贴。作为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四川省成都市从今年7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生育和长期照护保险处处长刘小毛介绍,六年来,当地长护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大、覆盖群体逐步延展,参保人不仅囊括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从去年开始,异地居住人员也可以申请长护险待遇;而待遇给付方面,特别是针对居家护理,当地也提供了多维度的给付方案。

商业长护险待扩围

目前,长护险政策坚持保障基本的原则,在保障范围上也重点聚焦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度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只有部分试点城市将失智、中度失能人员及年轻人纳入给付范围。目前,49个试点城市中有20个试点城市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29个试点城市只面向城镇职工。


去年发布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纳入长护险,这是长护险首度获得法律层面的清晰路径。有专家认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基本政策尚未定型,还需在试点中加大探索力度。


如何打破单一的筹资渠道,实现资金多元参与,是推行长期护理保险需要破解的一大难题。此前,多数地方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从职工医保开始,所需保费从医保基金直接划转,筹资来自医保统筹基金的占比达60%左右。


有专家提出,社保体系下的政策性长护险存在局限,难以满足居民更高层次、更多元的护理保障需求。而商业护理保险作为社保长护险的重要补充,能够通过灵活的保单设计较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护理需求、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同时也能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累经验和数据。


但是,商业长护险市场目前发展相对缓慢,保费规模小、保障功能弱,并且在定价、核保、理赔和风控等方面的能力较为薄弱。数据显示,2020年商业护理保险费收入约122亿元,仅占健康险保费的1.5%左右。


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在一定条件下,一张人寿保险保单可以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分析,此项责任转换或许可以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


“一方面,商业公司加入进来以后,它可能会使更加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在将来能得到更好的满足,在筹资方面拓展了渠道;第二方面,它的资金、它的多层次需求,就使得将来专业化队伍的发展也有了更广阔的空间,未来可能不仅是在社区里只提供一些基本的养老护理服务,可能还会有满足其他收入群体或者各种照料需求群体的需要,就使得这个队伍更有吸引力。”杜鹏说。

人才队伍发展需加强

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培养专业照护人才队伍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由于社会认同低、薪酬待遇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导致养老服务行业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特别是具有医养结合技能的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十分紧缺。据估算,我国养老护理人才的缺口大约500万人;调查显示,全国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仅占12%,养老护理员学历水平以初中及中专为主。


目前,北京市有近10万失能失智人员,全市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后,养老服务人才的匮乏问题亟待解决。石景山区创新探索“邻里互助”服务新模式,鼓励试点区域内邻里之间为重度失能老人提供长护险服务。这有助于减少护理员的大规模流动,成为培育本土养老服务人才的途径之一。


针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匮乏问题,杜鹏指出“目前,长护险制度发展比较好的地方,也在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鼓励大学、中专,在职业学校来培养人才;另一方面采取引进人才的方式,比如现在从事长期护理的人员很多还是来自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如果做得好、有突出贡献、有专长,像上海也可以给他办理户口,北京实行大学、中专、职业学校不同的入职补贴,这都是在拓展吸引人才的渠道。当然,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完善、推广,产生一批稳定的工作岗位,也会使将来的年轻人或者中青年能够更了解这个行业,会逐渐缓解这方面的需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行长护险制度的背后,需要的是整个养老产业规范化的发展,目前国内养老服务市场仍处于早期高速发展的阶段,未来还需要经历逐步规范提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