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示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11-07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6 字体:[大 中 小]
临西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示
收费项目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收费标准 | 残保金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工年平均工资。 |
收费主体 | 临西县税务局 |
计费单位 | 元/每年 |
收费依据 |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2019年公告第98号,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冀财税[2016]40号,冀财税[2017]12号,冀财税[2018]34号,冀财非税[2020]15号 |
收费范围 | 本县行政区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收费对象 |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征收方式 | 网上自主申报缴纳和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
减免规定 | 河北省财政厅、税务局、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5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纳残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监督举报电话:8569511、8568603;举报邮箱:shoufeij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