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目录清单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03-01 发布机构: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大 中 小]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目录清单 | |||||||||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文件依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备注 |
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国发(1998] 34号,财综函 (2002) 3号,财综 (2007)53号,国办发[2013]103号,财税 (2019) 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冀政发[2016151号,冀财税[2015134号冀财税[2017]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20号、21号、22号、23号、25号、38号,国发[2007]24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冀政[2009]192号省政府令[2011]6号,冀财非税[2022]5号、6号、7号,冀财非税函[2022]3号、4、6、7号 | 配套费执行标准为:县城内住宅和非住宅收费60元/平方米,建制镇住宅和非住宅收费30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临西县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临西县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负责单位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根据冀政字[2021]74号文件与邢政字[2022]3号文件减免规定,建设项目符合以下条件进行免征配套费: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 2.老年公益活动设施、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慈善救助服务设施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共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住宅除外); 3.军事设施及营房建设项目(不包括军队招待所、军队在职人员住宅楼和以军队名义举办的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4.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等规定的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免征建设项目。 (二)以下建设项目减征配套费: 1.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设施等非营利性项目,减征30%;大学、中专、技校的教学设施减征30%; 2.高等学校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建设项目,减征50%; 3.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公检法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减征50%; 4.小微企业建设项目减征50%; 5.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等规定的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减免建设项目。 (三)减免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其使用性质(功能)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补缴配套费。 | |
责任人: 刘召辉 责任领导: 刁西成 | |||||||||
举报电话: 0319-8568603 举报邮箱: shoufeiju@126.com 举报地址: 临西县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