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枣园乡转发《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通告》
体裁分类:乡村振兴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04-14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7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题整治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自即日起,对新增违法占地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违法占地乱象。
二、违法占地当事人要认清形势、争取主动,自行拆除、恢复地貌,不得心存侥幸、等待观望。要严格标准,必须将拆除后的建筑设施和建筑垃圾彻底清除,达到耕种条件。
三、对违法占地者要限期拆除,限期内未拆除的,属地乡镇政府必须依法组织强拆,同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抄报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四、违法当事人是党员、村干部、公务人员的,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拆除、复耕,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五、对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农田10亩以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必须按照河北省破坏生态环境相关办法对占用耕地进行复耕复垦;涉嫌违纪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六、对规定期限内不予拆除的,导致上级下达卫片督办的,由属地乡镇和共同责任部门全面介入,实行联合惩戒。
七、各乡镇(园区)党委书记、乡镇长是属地严控新增违法占地的主要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初始管控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的,由相关部门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提醒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业主、施工单位要深刻汲取违法占地拆除整改的惨痛教训,增强自觉,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9-8560327
临西县农业农村局:0319-8563152
轴承工业园区:0319-8579177
临西镇 0319-3723169
河西镇0319-8593237
吕寨镇0319-8582003
老官寨镇0319-8511386
下堡寺镇 0319-8361153
大刘庄镇0319-8529186
尖冢镇0319-3721008
摇鞍镇乡0319-3725589
东枣园乡0319-853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