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3-04-03      发布机构:临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67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临西县特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关心和支持法治建设工作;具备与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行政处分、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在本县工作或生活,年满二十三周岁、不超过五十周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包括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中的有关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各有关单位推荐和各市场主体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本次共选聘监督员30名。其中工商联推荐5名、两个工业园区分别推荐3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各推荐4名。为了保障社会监督员来源,各单位在推荐时要包含各类市场主体,主要包括:规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推荐的,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市场主体自荐的,自荐表加盖所在市场主体公章。

推荐表或自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请于2023年417日前报至邮箱lxxsfjfzb@163.com)。

(二)审核

县司法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必要审核,确定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

(三)聘任

经批准后,由县政府颁发《临西县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司法局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市场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县司法局反馈;

(三)受县司法局委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应邀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以及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活动;

(五)根据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基础业务培训。

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应当出示《临西县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

五、聘任期限

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为两年,任期内,县司法局将对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不宜继续担任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将予以解聘。

 

人:周宪智

联系电话:0319-8503892

址:县司法局四楼执法监督股

箱:lxxsfjfzb@163.com

附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临西县司法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