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提示

体裁分类:安全生产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3-06-27      发布机构:临西县东枣园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5     字体:[  ]

       近期,全国多地燃气安全事故频发,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西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发布燃气安全提示,提示社会公众安全使用燃气。



1、不选用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无3C标志、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器具,不要使用没有信息化标签或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2、不准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应由具有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不得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要注意与管线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3、不得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在墙壁、吊顶、橱柜内,不要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
4、不要在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和堆放杂物;使用燃气时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现场要有人照看,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5、使用完燃气后,要及时关闭管道或气瓶、灶具阀门开关。
6、经常检查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动现象,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将胶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金属包覆软管。
7、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燃气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事故。
8、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要触动电器开关,不要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不要在现场拨打、接听电话。
9、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和物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请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