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申请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临政字〔2023〕96号     发布时间: 2023-10-13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8     字体:[  ]

 


临政字〔202396

临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申请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申请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申请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西县加快轴承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临西办字〔2023〕7号)文件精神,鼓励轴承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规范轴承技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本着简洁、透明、高效、规范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细则》所适用的项目范围为在临西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经营的轴承生产企业,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条项目认定标准。项目须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备案;项目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购置新设备(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投资额须在500万元以上(不含税价);项目须在统计部门完成入库;项目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项目须依法依规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三条项目申报资料。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设备购买合同复印件,设备发票复印件,新购买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不含税总价),在统计平台报送数据的截图,资金申请表。

第四条项目资料审核。各乡镇(园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资金的项目是否入库及上报的投资数据进行审核初审,并在《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上盖章,并帮助项目单位对接县直相关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项目是否备案进行审核并在《资金申请表》上盖章;税务部门负责对项目提交的发票真伪进行审核,并在《资金申请表》上盖章;科工部门负责对企业新购置的设备进行现场查验审核,并在《资金申请表》上盖章,同时负责指导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省市专项资金支持。

第五条专项资金拨付。县工信部门每年12月份对各企业符合条件的扶持资金进行汇总,县财政部门根据汇总情况,结合县级财力,统筹安排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原则上次年2月底前,由工信部门上报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下达至工信部门,及时向企业拨付。

第六条本《细则》扶持范围为轴承制造及轴承上下游相关产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本细则内容由县科工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

临西县工业技改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


申请金额


县科工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税务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行政审批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乡镇(园区)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月12日印发


发布人:张金莹

审核人:曹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