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受送人:河北温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6-06      发布机构: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河北温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朱培英本委提出本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本委已于2024517日依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作出邢劳鉴202405350008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级伤残,停工留薪期4.5个月。现予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发布人:李楠

审核人:马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