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郭东亚超越诉讼代理执业区域案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临司罚决〔2024〕1号 发布时间: 2024-06-12 发布机构:临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大 中 小]
经调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郭东亚于2022至2023年期间,在北京市参与7起民事诉讼代理案件,共收取诉讼代理费用8500元。该行为违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超越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行为。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1款之规定,现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移交邢台市司法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发布人:周宪智
审核人:孟凡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