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停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索引号:000363223/2023-00520

根据省统一工作部署,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定于2023年12月24日20时至12月31日24时停机运行。在此期间暂停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时间安排

(一)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停机时间为12月24日20时至12月31日24时,在此期间网报系统暂停服务,涉及通过网报申请的单位(个人)参保登记、单位(人员)变更、缴费核定、待遇申报、待遇变更、关系转移等社保业务均暂停办理。

(二)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系统。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停机时间为12月27日20时至12月31日24时,在此期间中心系统暂停服务,涉及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的业务审批、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关系转移、年金对账、年金归集、投资运营等社保业务均暂停办理。

(三)APP、自助一体机服务。停机时间为12月27日20时至12月31日24时。在此期间涉及通过以上渠道申办的社保业务均暂停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工伤保险。停机期间,参保登记以及人员增减业务,需到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备案处理,或把增减人员相关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职工姓名、职工身份证号、职工工资、联系电话),收到邮件视同参保成功,参保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2024年系统开放后,请参保单位及时完成参保,未及时参保的,邮箱备案无效。邮箱地址:9446@163.com。

 (二)失业保险。停机期间各级经办机构线下受理技能提升补贴和一次性扩岗、稳岗返还政策三项业务申请,系统开放后由省统一调整系统内政策执行期限,重新发起申请;全省失业保险金申请入口关闭,各级经办机构线下受理申请,系统开放后失业人员重新申请;全国失业保险待遇统一申请入口开放,失业人员可通过此渠道申请失业保险金。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