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第010期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事后)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000363426/2024-01795

2024年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第010期
序号 案卷号 案件名称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注册号)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金额(万元) 承办单位 案件性质 主体资格 案件来源 没收物品 案值 送审 法条
1 冀市监秦处【2024】13030224000031 海港区众邻超市管理店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92130302MA0FT16N8U 2024.01.02 2024.04.01 0.5 0.0182 西港分局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个人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冀市监秦处【2024】13030224000032 吕学武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4.02.22 2024.04.01 0.4956 0.045 质量股 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 监督检查 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11.16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冀市监秦处【2024】13030224000033 海港区隆兴烟酒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92130302MA0FFKX15C 2024.0311 2024.04.02 1.8   综合执法大队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个人 监督检查 侵权“剑南春”白酒3瓶、“国窖1573”白酒9瓶、“舍得”白酒6瓶、“汾酒”白酒30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冀市监秦处【2024】13030224000034 秦皇岛兆宸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91130302MAC035GU65 2024.01.02 2024.04.03 0.5 0.009 南港分局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个人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冀市监秦处【2024】13030224000035 秦皇岛家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大街店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91130302661053636X 2024.01.02 2024.04.03 0.5 0.0382 南港分局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个人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