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供销社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发布机构:供销社  字体:[  ]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12130302MB1835237P/2024-00416

区供销合作社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区安委办指示精神,按照海港区安委会《海港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我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巩固深化单位领导督导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着力管控好社有企业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城市、安全素质等方面扫盲区、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单位班子成员、全体职工和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全单位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责任分工

海港区供销社统筹做好全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相关科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班子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三年行动子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和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组织下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河北省“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问题。分管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下属企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3.强化基层末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基层岗位。建立健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基层单位日常安全巡查和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燃气、消防等风险隐患排查。健全日常检查、专项督导、领导包联、督察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履责到位。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基层单位出租门店安全隐患严重类经营项目,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关,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6.完善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三)开展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健全培训效果,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7.组织全体人员消防培训,推动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灭火器用法,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8.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形式,围绕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家庭。因地制宜提高安全宣传群众参与度。

四、时间步骤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3月)。海港区供销社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月4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下属企业按照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十大行动”。完善两级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治本攻坚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加大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海港区供销社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业务科。

(二)加大普法力度。积极组织即将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普及宣传并落实《河北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试行)》,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海港区供销社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兰     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 王卓英   区供销社副主任

       计振海   区供销社副主任

       范  波   区供销社副主任

 员:崔向辉   区供销社业务科科长

            区供销社业务科副科长

       段晓妹   区供销社业务科科员

       王进军   区供销社业务科科员

       杨  岱   区供销社资产管理公司经理

       李智华   驻操营基层社主任

       王斯琴   石门寨基层社主任

       范长志   柳春基层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