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发布机构:教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教育     索引号:136/2024-00646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将宪法、党内法规、教育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统一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我区教育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 ) 党政主要领导学法情况

教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集中及自学的方式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反组织犯罪法》《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学习共计7次,研讨交流1次,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情况

() 权责事项情况

依据《市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完成我局权责清单衔接落实和公开工作,并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在海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

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提交7项低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授权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代收事项办理材料,并按上级要求,完成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驻相关工作。

() 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检查清单,全部纳入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通过内部联合双随机,进一步精简检查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教育领域涉市场主体事项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 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学校三项制度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流程和步骤的可操作性,通过各种方式共检查培训机构600余家,下达教育监督意见书81份,其中查处无证办学机构共141所,联合执法78次。做到执法实体、执法流程和取证调查紧密结合。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事后公示公开等环节,法治能力持续提升。

()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海教体规〔20191号)即将到期,做好相关工作部署。

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对事关群众切身的重大改革举措,严格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策、政策解读等法定程序。

() 法律顾问服务管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聘用河北沃法律师事务所任树祥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局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与市教育局、区司法局对接,逐步规范我局执法相关内容。一是核对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依据,完成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2023年通过行政执法考试新增执法人员4名。三是以省市最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依据,进一步梳理我局的执法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项目4项,行政处罚项目9项,行政检查项目15项。并在原有流程的基础上,以规范、实用、可操作性强为原则,进一步细化流程,明晰条线,整合一线执法股室的意见和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的意见,整理出流程全、看得懂、用得明白的行政检查流程图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且根据我局新修订的执法流程,制作出各执法股室新版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样本。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2023年海港区行政执法骨干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视频观看《河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优秀单位同志分享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优化执法流程,完善案卷整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 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情况

 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相关精神,我局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拟借鉴先进地区和海港区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结合海港区实际,制定符合海港区情况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

()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行政裁量基准,坚决杜绝随意超越或违反规定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行为,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 行政权力内部监督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三是定期开展内部审查,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权力运行合规、合法。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加强机关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防止权力滥用。

() 行政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梳理出我局需公开的事项清单,捋清各项需公开的内容、发布的渠道、时限等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 统计、审计、财政监督情况

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落实内部审计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规划,将内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构筑起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第一道防线和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动教体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已顺利完成2022年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区教体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海港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海港区各个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校园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针对我区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特点,与市交警支队、区人民法院、多家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通过法律知识问答、交通安全小游戏等不同方式进行普法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校方、家长以及学生们的一致认可。2023年海港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例共17件,调解成功14件,协议履行率为100%。经电话调解达成自行和解23件、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来电咨询45人次。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信访案件56件,其中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10件,已全部完成。河北省阳光信访平台网上移交我局46件(国家信访局移交案件27件,省信访局移交案件14件,市信访局移交案件5件),已办结42件,4件正在协调相关科室办理中。受理率100%、参评率100%、答复率100%

( ) 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普法工作。过机关公示栏、led屏,进行《反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党员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教育活动。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指导各学校围绕“3·15”“4·15”“6·26”“11· 9”“12·4”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国家安全教育日、环境教育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各学校通过主题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手抄报评比等形式,把普法宣传搞活搞实,为推进海港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学校法治工作能力水平。结合各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使教师深刻认识学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健全长效机制,多举措做好学校法治工作,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上缺乏创新,法律专业人员匮乏

九、下一步工作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治治理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学法、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计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落实双减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联合相关部门,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实施清单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全面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知法守法能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继续加强执法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力度,立足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提升师生群体法治思维,围绕与教师、学生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结合学生群体年龄、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教师、学生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教师规范教学、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大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等法治安全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结合八五普法,强化节点日法治宣传,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演讲、主题班(团、队)会等形式,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筑牢校园法治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