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58/2021-00696

海港区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今年以来,海港区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等指标体系。区政府主要及主管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批示,政府办主要及主管领导多次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逐项对照体系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疫情防控领域。自疫情发生以来,海港区坚持权威发生、主动宣传,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解答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全年累计制定并出台防控文件402个,编辑刊发工作动态338期,受理并解答群众咨询5万余件,帮助群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掌握防控方法。

(二)重点民生领域。2020年海港区民生实事共计10大类20项目标任务。自年初确定任务目标后,按照海港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督查室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区级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全区18家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层层细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20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

(三)就业创业领域。以创业带动就业,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平台等新媒体积极宣传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大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做好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宣传和补贴公示,同时,利用广场、农村大集集中宣传,深入宣传讲解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进一步对政策进行细化和解读,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大环境。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通过政策宣传、引导,让企业对就业见习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促进企业为自身发展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认识,扩大见习规模,争取各行业的企业参与到就业见习工作中,共有46家单位提供见习岗位218个,发放补贴资金2708865元。全年累积开展网络直播招聘160期,参加招聘企业1500余家,提供岗位20000余个,吸引30余万人次广泛参与。

(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领域。组织召开全区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3次、处非领导小组专题协调会20余次,下发文件、工作提示等20余件,加快了积存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善后,强化了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通过条幅、展板、宣传资料,在农村、农贸市场、商务中心等重要点位进行了全面宣传,组织居民、工厂、机关开展培训会、知识竞赛、宣讲会等活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种类、形式和危害性等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揭露犯罪手法和非法集资的欺骗性、社会危害性,提高群众风险辨别能力。共组织集中宣传3次,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大屏幕广告宣传100余次。

(五)污染防治领域。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创新环保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的发布,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增强环境保护社会影响力。截至目前,在市级媒体发表166条,省级媒体发表7条;制发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类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并且坚持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和10条河流13个水质断面水质情况。

(六)精准脱贫领域。我区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依据政务公开的五大类13项事项,区扶贫办采取网络公开、镇、村公示、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让农村贫困群众看得到、能监督,不断在规范管理和巩固成效上下功夫。截至目前,网络公开各类信息10条,镇村公示25次。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特别是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户申请、村、镇、区审核,产业扶贫资金发放、“雨露计划”实施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受到贫困群众欢迎。

(七)营商环境领域。实施企业开办提速工程,企业设立登记平2时拿到营业执照,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以来完成企业设立登记“一日办结5000余件,全区新注册企业2400家,市场主体累计达到11.5万户。组织银企对接会8场,帮助57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13.9亿元。大力推进税费清理改革,为企业减税降费12.2亿。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市场主体6000户。全区33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网上可办率达95.4%

(八)财政领域。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平台,扎实做好财政财务专栏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对扶贫资金有关情况,清费降费减负专项行动,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公务接待费用,差旅费用报销及公车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

(九)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促进法制与各项改革相衔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办理市、区各级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346件,满意率达100%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园区、街道开展了政务公开标准化“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在海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专栏进行集中对外公开。

三、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剖析热点、难点、敏感问题,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一是报纸媒介宣传。针对群众广泛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撰写稿件在报纸上刊发,稿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百姓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予以及时报道。全年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发稿50余篇,其中《保障民生菜篮子》图片分别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所采用;《一份爱心菜温暖医者心》视频稿件被《新华社》客户端采用。省级主流媒体发稿120余篇,涉及环境治理、改善民生、旅游业发展等诸多方面,河北日报刊发《把防控触角延伸至每个角落》等稿件二是电视媒体宣传。我区对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今年海港区继续开设《访谈问政》栏目,截至目前,共拍摄制作了7期。针对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行业和窗口单位开展访谈问政,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收到申请后,认真检索调查,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协助调查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调查函》,明确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至区政府办,详细说明哪些信息可以向申请人公开,并提供所申请信息的复印件,不能予以公开的说明原因,信息不存在的告知被申请人,完成调查检索后,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及时答复申请人。今年以来,通过当面提出、邮件等形式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28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至申请人,答复率100%;收到市政府信息公开调查函5件,已全部按照时限进行反馈,收到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结。

六、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扩大政务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舆论引导力。目前,全区共有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34个,包括政务网站2个、政务微博5个、微信公众号26个,今日头条号1个,2020年共计发布信息4315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8项,均依法依规及时办结。

七、明年工作设想和安排

继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突出公开重点,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共办事事项和基层政务等情况,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同时,丰富公开形式,畅通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府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建立组织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经常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附件:海港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20年度)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8

 

 

 

 

 

附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0
244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4
0
23884
行政强制
17
0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09
67648.56万元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1
0
0
2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