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港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联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海政办通〔2023〕38号 索引号:58/2023-00851
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海港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联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海港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
联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坚决彻底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建立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市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使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落实海港区政府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排查整治、联合执法、日常监测工作机制,动态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海港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镇、园区、街道排查摸底的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排查整治工作。
(二)坚持部门协同。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体系,区教体、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分工合作,形成通力合作的工作态势。
(三)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开展常态化排查和动态监管,及时排查发现、依法分类整治、面向社会公开、保证治理效果。对依法取缔的机构,要妥善安置学生和从业人员,防范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三、职责分工
成立海港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联合治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监管、联合执法及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制止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行为,有效净化民办教育市场环境。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工作,推动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的综合执法工作队伍,及时开展排查整治任务。
公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开展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维护良好执法环境和社会安全稳定。
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配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举办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教育部门对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进行联合查处。
各镇、园区、街道负责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纳入网格化管理,动态监测跟踪,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参加联合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府作为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的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并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各镇、园区、街道网格化管理作用,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治理合力。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成员单位要选调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或随机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名单和相关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三)加强宣传引导。教育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宣传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的社会危害,引导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海港经开发区、各镇、园区、街道,教体、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要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治理纳入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不落实、引发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海港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联合治理
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海港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办学机构
联合治理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董育松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谷 峰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王克红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申东东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晓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耀东 太阳城管委会副主任
高春雨 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邢若思 海港镇党委宣传委员
纪 冉 东港镇党建办主任
高文冠 西港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郝 宇 北港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邓钰明 海阳镇人大副主席
曹 越 石门寨镇党委宣传委员
尹 玥 驻操营镇党委宣传委员
郭 峰 杜庄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 悦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大厅主任
崔浩宇 海滨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河海 燕山大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组织员
张武媚 河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陶高峰 建设大街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郝 芳 白塔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奕赫 西港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队长
刘 芳 港城大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志刚 东环路街道人大主任
徐明辉 北环路街道人大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