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海港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海政办通〔2023〕40号     索引号:58/2023-00854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实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推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规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海港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制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董育松  区政府副区长、区发改局局长

副召集人:陈文博 区卫健局局长

    员:    区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

刘蓓蓓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区妇联四级主任科员  

李业秋  区残联副理事长

王克红  海港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贾孝友  区教体局副局长

申东东  区民政局副局长

宣芳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永志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兴耀  区卫健局副局长

  区医保局二级主任科员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深入推进,办公室主任由张兴耀同志

、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卫健局牵头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培训和项目导、年度绩效考核、宣传等管理工作,加强在协调联合事等方面的协作。

()区委政法委加强政策制度保障,将严重精神障碍务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进行推动;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指导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宣传主阵地作,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公益广告等服务内容宣传工作。

()区发改局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区财政局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足额安排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务区级补助资金。会同区卫健局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督导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生活救助有关工作依法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对救助期间突发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救治工作

()区教体。检查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结核病防控措施;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核病发病情况监测及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加强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的领导和管理,开展入学查验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馈查验信息,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预防补种工作。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协助监管部门做好饮用水、食源性疾病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健康(心教育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知识宣传等。

()区人社局负责会同区卫健局等有关部门,落实从神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

()区医保局督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切实保障参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

()海港公安分局在居住证发放等公共服务及管理方面与生健康部门协调衔接,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配有关部门制定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对卫生康部门危险性评估在三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据自身职责任务列入重点管控范围,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公安机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在接到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果断处置,控制事件蔓延,依法送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配合相关部门督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措施。

(十一)区妇联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指标的达标任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掌握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督导检查相关部门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等各项工作

(十二)区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的统计、摸底排查等工作,将有信息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馈,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残疾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协调推动精神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促进精神残疾人平等参加社生活;依法维护精神残疾人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人救助工作,提高精神残疾人救助标准;宣传普及精神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健康意识。

三、工作制

为推动协调机制顺畅运行,建立联席会议、督导考核和联络员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相关人员专题会议,研讨工作、定举措。

()督导考核制度。区卫健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展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年度绩效评价、果通报,将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作为奖补资金付的重要依据。

()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承担日常联络务。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相关的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困难问题、意见建等,协调督促本系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要求

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责、同配合,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扎实开展。如协调机制成员发生变化,由负责相应工作的人员替补。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