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海政办〔2024〕1号     索引号:58/2024-00856

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尹勃同志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庞海涛同志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财税(国有资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统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机关事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地方金融监管、政策研究、外事、港产城融合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地震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对外联络中心)、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中心、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区西港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协助区长分管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区人武部、区委编办、区公务员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档案局、区档案馆

负责协调辖区内供电方面工作。

负责与区民建的工作联系。

刘红梅同志  负责司法、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大数据、供销、市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医疗保障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智慧海港综合指挥保障中心)、区供销合作社、区为民市场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计划生育协会、区红十字会。

负责与区农工党的工作联系。

杨彦章同志  负责公安、信访、退役军人事务、秦皇岛火车站广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主持海港公安分局全面工作。分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秦皇岛火车站广场服务中心。

协助庞海涛同志分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及消防安全方面工作。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海港海防大队。

负责与区民革的工作联系。

刘勇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庞海涛同志分管森林防火、港产城融合方面工作。

负责与区民盟的工作联系。

刘欣同志  负责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棚户区改造、太阳城建设与管理、金梦海湾建设与管理、冬季清洁取暖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园林绿化中心、区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太阳城商业区管委会、金梦海湾商务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清洁取暖办公室。

负责协调辖区内供水、供暖等方面工作。

负责与区民进的工作联系。

董育松同志  负责商务、招商引资、教育、体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海洋、渔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区文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畜牧技术站)、区水务局、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市海洋和渔业局海港分局。

协助庞海涛同志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分管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文联。

负责与区九三学社的工作联系。

区政府领导实行“AB岗”制度,在一方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分管工作时,由对方代为处理,确保政府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安排为:庞海涛同志与董育松同志,刘红梅同志与杨彦章同志,刘勇同志与刘欣同志互为AB岗。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8